由拟申请实习的律师事务所办证专员向市律协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广东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申请表》原件一份;
2、《广东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协议》原件一份(加盖骑缝章);
3、申请实习人员居民身份证(使用过曾用名、有出国记录的,须同时提供户口本复印件)复印件一份
4、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正、副本)或者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5、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6、申请实习人员非本市户籍的,应提交本市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或办理居住证回执)复印件一份;已向公安机关申请居住证未满一年未能领证的,可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申请居住证受理回执复印件一份。
7-1、申请实习前有非公职工作经历的,应提交:①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协议复印件一份或离职证明一份,②能体现该工作经历的社会保险投保历史的《社保个人基本情况表》一份,③无法提交对应工作时间段的社会保险缴交记录的,需由申请实习人员出具《社会保险投保历史异常情况说明》一份;
7-2、申请实习前有公职工作经验的,应提交①辞去原职的正式批文等证明本人能够专职从事律师职业的材料复印件;②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公务员局于2017年4月28日印发的《关于规范公务员辞去公职后从业行为的意见》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处级以上(含处级)辞职或退(离)休去3年内,处级以下辞职或退(离)休去2年内,应提交其原工作单位出具的可在律师事务所工作的证明。
7-3、申请实习前从事自由业的,应提交①街道办出具的从业证明,②申请实习人员出具《从事自由业情况说明书》一份;
7-4、申请实习前,已离退休(离岗退养)的,应提交离退休证或离退休(离岗退养)批准文件复印件一份。
全日制学习经历结束后,需工作经历的连续性,出现一个月(含以上)失业\待业的,需提交:①街道办或村委会出具的《失业或待业证明》原件一份,②申请实习人员出具《待业情况说明书》一份;
7-5、申请实习前无公职工作经历,且是全日制大专含以上学历的,应提交《报到证\派遣证》复印件一份。
8、申请实习人员未受过刑事处罚承诺书一份;
9、申请实习人员已通过接收实习人员申请的律师事务所缴交社会保险的清单原件一份,已离退休(离岗退养)的申请实习人员及申请兼职律师或公司律师身份条件人员无需提交;
10、申请实习人员近期大一寸免冠蓝色底非制服彩照两张;
11、实习律师实务日志记录要求知悉声明一份;
12、符合《广东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规定的申请实习条件的承诺书一份
13、能够参加全部实习活动的保证书一份
14-1、符合申请兼职律师身份条件人员申请实习,应提交除上述材料外,应同时提交①所在高等院校法学院(系)、法学研究单位缴交社会保险的清单原件一份;②所在高等院校法学院(系)、法学研究单位出具的工作证复印件;③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其兼职实习的证明文件原件一份;④高等院校教师资格证或法学研究员资格证复印件一份;
14-2、符合申请公司律师身份条件人员申请实习,应提交除上述材料外,应同时提交①申请实习人员所在企业出具同意申请人申办实习以及申请人具体工作部门的证明原件一份;②申请实习人员所在企业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法律顾问合同复印件一份;③申请实习人员所在企业购买社会保险的证明一份;④国有企业以外的企业从事法律事务人员申请公司律师执业实习人员的,还需提交省司法厅批复同意所在企业设立公司律师岗位的证明原件一份。
15、市律协根据个案实际情况认为需要增补的其他材料;
具体申请材料清单及材料内容填写要求请向拟实习所在机构的实习证办证专员咨询。
以上材料需提供纸质复印件的,统一使用A4纸复印,经实习律师事务所核对原件并签署“复印件与原件核对无误”字样后,由律师事务所办证专员作为核对人签名并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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