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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律协〔2023〕4号 发布日期 2023-01-29 浏览率 591
关于组建“汕潮揭‘一带一路’涉外涉侨法律服务服务团”汕头分团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

  为更好地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认真贯彻《中共广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关于推动涉外法律服务创新发展的行动方案》(粤法治委发﹝2022﹞2号)指示精神,谋划汕潮揭都市圈涉外涉侨法律服务业的创新发展,助力2024年第二十二届“国际潮团联谊年会”和“潮商大会”,充分发挥汕潮揭律师在三市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和投资环境中的积极作用,汕头市律师协会、潮州市律师协会、揭阳市律师协会决定共同组建“汕潮揭‘一带一路’涉外涉侨法律服务服务团”(下称“服务团”),邀请广大执业律师共同参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汕头分团申报条件

  1、汕头市执业律师

  2、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有境外留学经历或有境外工作经历者优先;

  3、执业五年以上,无有效投诉记录;

  4、能够细致认真履行职责;能够积极参与、完成律师协会、服务团安排的任务。


  二、申报程序

  自愿申报,报名者按要求逐项填写《“汕潮揭‘一带一路’涉外涉侨法律服务服务团”报名申请表》(附件),报名表原件及证明材料均应由律所盖章确认后统一扫描为PDF电子文档,于2023年2月1日前提交至市律协秘书处。


  联系人:林泽鹏

  联系电话:0754-88175866

  报名邮箱:linzepeng@stlawyers.com.cn


附件:“汕潮揭‘一带一路’涉外涉侨法律服务服务团”报名申请表下载

 

 

 

  汕头市律师协会

   2023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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