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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律师事务所涉侨工作联络员的通知 | ||||||
各律师事务所: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侨”的文章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深化涉侨法律服务,以高水平法律服务强化华侨权益保护,促进华人华侨与汕头经济社会深度融合发展,汕头市司法局将于近期成立“汕头市涉侨法律服务中心”,组织人民调解、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服务资源进驻,为侨胞侨眷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根据市局要求,现需在全市律师事务所建立涉侨工作联络员制度,专人对接涉侨相关法律事务,请各律师事务所安排一名律师(负责人或合伙人)担任涉侨工作联络员,于2023年1月10日12时前将名单填表小程序备案,逾期无备案视为默认负责人为涉侨工作联络员。
汕头市律师协会
2023年1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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