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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律协 (2022) 39号 发布日期 2022-11-16 浏览率 488
转发司法部律师工作局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行业适用稳经济支持政策工作指引》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特别是今年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坚持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部署,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在税费优惠、社保费缓缴、房租减免等方面出台一系列稳住经济、支持市场主体发展的政策措施。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指导、促进律师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司法部律师工作局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及时跟进了解相关政策制定及实施情况,与国家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对国家层面出台、律师行业可以适用或者应当适用的稳经济支持政策进行了梳理,编制形成了《律师行业适用疫情期间稳经济支持政策工作指引》,现将该指引转发给你们,供各律师律师所和律师参考。


 

附件:律师行业适用疫情期间稳经济支持政策工作指引  下载


 


汕头市律师协会

2022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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