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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的通知 | ||||||
各区(县)总工会、司法局: 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农民工法律服务工作,推动解决农民工权益维护问题,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和社会稳定,根据省总工会、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关于开展2018年“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的通知》(粤工总〔2018〕37号)精神,市总工会、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决定组织开展“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关于群团工作和律师工作的决策部署,推动工会工作和律师工作改革创新,推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大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力度,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激励广大律师和工会干部携手亿万农民工尊法守法,积极作为,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目标任务 运用法律手段促进解决农民工权益维护问题,引导农民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增强法律意识,以理性合法方式维护自身权益,督促企业经营者依法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广大律师弘扬志愿服务精神、服务社会提供活动平台,充分发挥律师专业特长和职业优势,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拓展公益法律服务领域;为工会干部深入基层、深入职工群众搭建平台,进一步强化密切联系职工群众的工作作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推动新时代工会工作展现新作为、展示新形象、再上新台阶。 三、活动内容 (一)政策理论宣讲工作。向广大农民工深入宣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讲话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宣讲工会十七大精神,引导广大农民工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牢牢把握为实现中国梦而奋斗的时代主题,充分激发劳动热情和创造活力,把实现党和国家确立的发展目标变成自己的自觉行动,在不懈奋斗中共同创造幸福生活和美好未来。 (二)劳动法律法规宣讲工作。根据广大农民工现实需求,重点讲解《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就业促进法》、《工伤保险条例》、《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等涉及农民工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维护的法律法规政策的具体内容,宣传国家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政策措施,以及解决劳动争议的途径、方式,引导农民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升法律意识,增强法治素养。 (三)公益法律服务工作。组织律师志愿者为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劳动争议调解、代书、代理等公益法律服务,引导、帮助农民工及时申请法律援助,以理性合法的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关注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法治需求,提供劳动用工法律风险诊断评估、法律决策咨询等“法治体检”服务,指导帮助企业规范劳动用工,防范法律风险,健全劳动关系矛盾预防化解机制,助推企业健康发展,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四、活动方式 (一)实地服务。各区(县)组织律师志愿者深入农民工集中的乡镇、街道、社区及工地、车站、码头等场所,了解农民工具体法律需求,向农民工宣传劳动法律法规政策,开展现场法律咨询、调处劳动争议,为涉及仲裁、诉讼的农民工提供公益法律服务。在“两节”期间,加大劳动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力度。各区(县)可根据实际情况,结合活动主题开展1—2场法律知识竞赛、以案释法、送法进企业、社区和园区的文艺演出等。 (二)网上服务。借助互联网信息便捷的优势,充分利用工会、司法行政系统的相关网站、手机客户端、微博、微信等互联网平台资源,切实发挥网上法律服务覆盖面广、时效性强、传播速度快等特点,面向基层工会和农民工群体推出简单、方便、易懂以及内容丰富的“互联网+”法律服务。引导广大农民工利用“12348中国法网”、12351职工维权热线电话等网络平台和工具,开展网上、线上法律咨询,利用广东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着力提高对一线农民工服务的精准度和覆盖率,开展网上、线上法律咨询、调解劳动争议,提供法律帮助,方便农民工省时、省力、省心解决实际问题。 五、实施步骤 (一)组建队伍阶段。根据粤工总〔2018〕37号文件要求, 全省各市每个区(县)配备1支服务分队,我市总共成立7支服务分队(具体名单见附件),每支队伍由2—3名律师和1名工会干部共同组成,队内工会干部负责分队统筹协调、安全、宣传等工作,参加活动的律师要求政治信念坚定,具有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业务娴熟,熟悉相关劳动法律法规,有一定的劳动争议案件处理经验,有农民工法律服务相关工作经验;热心公益事业,热心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作风扎实。 (二)推进实施阶段。2019年1月至3月,各区(县)有计划地组织律师志愿者深入农民工工作、生活场所开展公益法律服务,重点服务来自贫困偏远地区农民工。在“两节”期间,重点为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进行法律咨询服务,提供调解、仲裁和诉讼等帮助,解决农民工权益维护问题。 (三)总结交流阶段。2019年3月底前,总结活动情况,交流工作经验。各区(县)总工会、服务分队应及时将总结报告、照片、视频等材料上报至市总工会法律工作部。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实施。各区(县)总工会、司法局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密切与人社、工商联、法院、检察院、法律援助机构等的协作,加强信息交流共享,准确掌握农民工群体法律服务需求,增强服务工作针对性、主动性。认真做好工作对接,加强活动组织实施过程管理,及时了解活动情况并做好记录。司法行政部门和律师协会要对律师开展公益法律服务工作加强指导,提高服务工作质量和水平。 (二)强化活动保障。树立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制,为参加活动的律师和工会干部提供人身保险等必要的保障措施,确保人身安全。省总工会、市总工会将对活动给予补助,主要用于志愿服务人员餐饮、交通补贴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活动宣传品费用等。各区(县)总工会、司法局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经费预算,保障活动开展。 (三)广泛开展宣传。各区(县)要主动邀请新闻媒体随同服务分队一起开展活动,进行跟踪报道,深入宣传、开辟专栏专版,发挥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作用,扩大活动的社会影响力,形成有利于活动开展和整体工作的良好氛围。 附件:汕头市“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服务分队名单 下载 汕头市总工会 汕头市司法局 汕头市律师协会 2018年12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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