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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增及续聘汕头市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成员工作的通知 | ||||||
各律师执业机构:
汕头市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成员聘期已届满,为继续开展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工作,充分发挥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成员在协调、引导和规范劳动关系中的重要作用,汕头市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领导小组拟继续对律师团成员进行续聘,同时对拟加入工会律师团的律师按程序予以聘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意愿继续参加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的成员填写《回执》,意愿加入工会律师团的律师填写报名表于2016年12月5日前以电子文档或传真形式送交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领导小组办公室,逾期提交视为放弃。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工会法律服务工作的支持!
联系人:张昕
联系电话:88293190
电子邮箱:stflgzb@126.com
附:1、《同意续聘回执》
2、《报名表》
3、《汕头市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名单》
汕头市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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